煙葉在我國是特供商品,是當前市場經濟體制下唯一實行計劃種植的經濟作物,也是全國農村稅費改革后,唯一保留農業稅的農產品。煙葉產業發展二十年多來,為各級地方政府作出了大量的稅收貢獻,也促使了一大批種煙農戶走上了致富和脫貧的道路。然而近年來,煙農種煙積極性低迷,種煙面積越來越少,煙葉產量和煙葉收入逐年下降,有的地方甚至還出現了“寧愿不當村書記、村干部,也不再種煙了”的現象,煙葉產業規模急劇萎縮。以襄陽市為例,全市第一大產區的保康縣已由“十二五”期間2個基地單元每年10萬擔以上的產量,銳減到目前不足9萬擔;棗陽市1個基地單元現年產量已不足1萬擔;襄州區今年僅僅只保留了種煙縣(市、區)的資格,規模只在千畝左右;南漳縣雖然作為全市的煙葉主產區,而實際只栽植了1.4萬畝左右,達到今年3萬擔的計劃產量很難保證。
造成這一現狀的原因:一是行業內部反復強調“雙控”政策和紀律,在基層沒有任何調控余地,有的地方想發展確沒有計劃、沒有合同,在種苗及物資采購供應上更是沒有保障,種煙面積只有減少,沒有增加。二是行業內部形成了買方市場,收購的眼光相當苛刻,國家發改委批復的42個烤煙等級,訂單收購不到10個,煙葉企業根據自己的配方只要“中顆煙”,使煙葉畝產往往只有200斤左右,效益只有3000多元,與其它農作物相比已沒有明顯優勢。另外,煙葉企業還喜歡搞種植技術上的“一刀切”,往往是增本不增效,煙農面臨著投入大、風險多,不敢種、不愿種、不會種的局面。三是收購站點整合后造成賣煙難,按行業規定,5000擔規模的地方才設站,一個種煙鄉鎮最多設1—2個收購點,種植規模較小鄉鎮均撤掉了煙站,使許多煙農要到其他鄉鎮出售,路途遠、損耗大,費工費時不劃算。
事實上,各級黨委、政府和煙草部門對煙葉生產高度重視,出臺了各種各樣的扶持政策,甚至用錢用物用項目在推動煙葉產業。同時,煙葉生產也是目前農業生產中服務最到位的產業,從產前統一供種、統一供物資、統一技術指導,到產中有部分保險、有防雹增雨作業,再到產后實行合同收購等系列措施,從產業扶持的政策層面來說,還是很有利于發展的,但其對于煙農來說,最終的產出效益不能與投工投勞投資形成正比,在基層推行煙葉種植相當困難,煙葉產業在現階段已經不再是基層政府財政增收和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的有效產業。
為此建議:
一、把煙葉產業全面推向市場,不再實行計劃模式進行生產和收購的安排,讓其與其它產業一樣,煙葉的種植與收購完全由種煙農戶與煙草企業根據市場狀況自行決定,自主經營,自我發展,并完全可以采取“龍頭企業+基地+農戶”的模式,實行訂單農業、合同約定和承諾服務,市場風險由企業和農戶共同承擔,基層政府不再干預,煙葉產業才可能回歸到應有的狀態。
二、改革現有煙葉稅收的分成體制,縣級政府不再將煙葉稅收與鄉鎮財政體制掛鉤,把自主權交與鄉鎮政府,讓鄉鎮政府在發展產業上可以更加做到因地制宜,在服務群眾脫貧致富上發揮更大的自主權。
(南漳縣政協 張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