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以來,以全省創一流、全國有影響為目標,主席會議高度重視政協提案工作,專題研究加強和改進提案工作,堅持將提案工作融入到政協工作全局,以提案落地促進工作落實,推動重點提案“辦成率”,確保政協提案真正辦出實效。專門以政協辦公室文件出臺《關于做好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政協提案辦理協商督辦工作的通知》。從協商督辦內容、方式、范圍、時限上規范了提案辦理協商督辦工作機制。
在協商督辦內容上要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到部門督辦政協委員提案做到“三看”。即:看承辦單位重視程度,是否把辦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無會議少具體措施,主要領導是否親自承辦1件提案,對重點提案主要領導是否親自過問,是否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專班具體辦理的三級辦理工作格局,把提案辦理工作納入單位年度目標考核;看辦理方式。是否實行辦前協商,主動了解委員提案的意圖,辦中是否與提案者開展面對面溝通,邀請提案者參與辦理過程,辦后是否進一步聽取委員的意見進行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辦理工作;看辦理質量,對提案所提意見建議,能夠采納落實的,是否積極采納落實,因條件所限暫時不能采納落實的,是否制定計劃,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采納落實,對確實不能采納落實的,是否向提案者說明情況;看落實結果。辦結后,是否確保承諾的事項落實到位,對正在解決和對已列入計劃的提案是否采取措施,抓好落實,對辦理工作是否適時予以宣傳。
在協商督辦范圍上要求,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結合工作職能,從本單位集體提案或所屬市政協委員提案中選取5件提案開展協商督辦;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結合工作職能從所聯系的委員活動組、委員及對口聯系的單位承辦的提案中選擇5件提案進行督辦。
在協商督辦方式上要求,采取電話催辦、上門督辦、會議督辦,視察辦理現場、聽取匯報、委員滿意度測評,切實提高提案辦成率和委員滿意度。
在協商督辦時限上強調,6月召開會議作出具體安排,列出時間表,9月底以前督辦完成,10月10前,對提案的督辦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反饋市政協提案委員會,由提案委員會將督辦工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提請主席會議審議。
(襄陽市政協 靳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