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中共十堰市張灣區委員會轉發《中共政協張灣區委員會黨組關于提請區委領導領銜督辦區政協重點提案的建議》的通知(張文〔2018〕19號),明確了10名常委分別領銜督辦一件重點提案,標志著張灣區委常委年度督辦重點提案辦理工作向制度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體現了區委自覺踐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視與支持提案辦理,切實凝聚各方智慧,共謀張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政治自覺和勇于擔當。
據悉,張灣區委領導領銜督辦區政協重點提案制度自2017年首次實施以來,區委領導率先垂范,各位常委積極督辦,取得了較好成效。按照區委2017年8月23日召開的區委政協工作會議精神和相關文件規定,今年繼續推行并從三個方面完善這一制度。一是提出更高要求。明確要求各位常委同志要切實關注所領銜督辦的重點提案,與相關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督導;具體承辦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研究辦理方案,吸納提案者建議,務實推進辦理工作,確保取得辦理實效;二是明確督辦責任。區委督查室要會同區政務督查室和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共同督導10件重點提案辦理,督促承辦單位認真聽取并落實領導同志的督辦意見,及時跟蹤辦理情況。三是嚴格辦理流程。要求于5月 17日前,各承辦單位要把辦理工作方案報領銜督辦的區委常委,同時向區委督查室和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報備。每季度向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報提案辦理進展情況,向提案人溝通反饋有關情況。
此外,為了做好年度提案工作,區政協主席會議按照質量較高,能夠辦成且與常委分管工作相銜接等因素,經多次協商確定形成10件重點提案,送請區委審定。以此為契機,區政協繼續實行主席會議成員協助抓督導和分管專委會負責對口部門的提案協商督辦的全員負責工作機制,將協商督辦任務分解下達。主席會議成員在服務區委常委督辦重點提案基礎上,還要抓好另外6件重點提案督辦工作;重點提案督辦聯絡人要主動聯系區委、區政府、區政協的責任領導和相關部門以及提案人,推動重點提案辦理;各專委會要積極開展與提案辦理單位的溝通聯系,助推提案辦理;牽頭的政協常委參與提案辦理督辦活動、組織提辦雙方及時交流溝通。通過各方共同努力,確保于2018年9月10日前提案全部辦理、答復完畢。
(十堰市張灣區政協 李懷勝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