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有想到,今年區里給我們村主、副職干部‘漲薪’就是‘成千上萬’的數,我們必須盡心盡職搞好工作啊!如果不把工作當家務事干,就對辜負了組織,對不起父老鄉親……”6月7日,十堰市鄖陽區政協組織區組織、財政等部門負責人和部分政協委員,在專題對《關于增加財政預算、提高村干部待遇》年度重點提案進行督辦調研時,該區大柳鄉金堂村支部書記、主任馬先峰面對提案督辦組成員坦誠相告。
“村級工作繁瑣、復雜,處在最前沿的村干部是農村基層工作的主體和基石,是帶領廣大農民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的‘領頭雁’,責任大、擔子重,但工資偏低。” 對此,在2017年12月下旬召開的政協鄖陽區十四屆二次全會上,焦貴龍委員提交了《關于增加財政預算、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提案,就建立在職有干頭、離職有盼頭的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長機制、激發村干部內生動和促進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提出意見和建議,區政協將其列為重點提案。
負責承辦提案的區財政局對此高度重視,在會同區組織、人社等部門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全區經濟發展水平、區財政承受能力和村干部生活實際,報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從自2017年元月起,從地方財政預算中增撥1173萬元,按照村主職、副職干部年人均分別增資10000元、6000元待遇的標準,為全區342名村主職、1385名村副職干部漲工資。至此,鄖陽區村級主、副職干部“年薪”分別達到45000元、27000元。
為激發引導農村干部安心工作、服務群眾的勁頭,該區還出臺了《十堰市鄖陽區村干部考核管理辦法》,將村干部工作報酬與工作業績掛鉤,實行“基本報酬+績效報酬+獎勵報酬”結構報酬制,40%部分為基本報酬,按月發放;60%部分為績效報酬,按照村干部績效考核評價辦法統一考核后,按考核等次據實發放;對年純收入5萬元以上的村,可以從村集體當年純收益中列支10%至20%的資金作為干部獎勵基金;對年度考評為‘優秀’等次的村干部予以一定的獎勵。
該區還決定,對2018年村“兩委”換屆后正常離任,連續任主職干部滿10年的,從地方財政預算列支,每人每年給予1500元生活補貼。
“政協委員的呼吁有效助推了區委、政府政策的出臺、落地。今后,我們將不斷深化村級干部專職化管理,穩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健全村干部關愛機制,讓村干部善謀事、能干事、干成事。”同行參加督辦調研的鄖陽區委組織部成員吳波在座談會上如是說。
(十堰市鄖陽區政協 陳新才、孫紹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