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省委辦公廳以鄂辦文[2010]38號下發《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勝單位的通報》,省政協辦公廳被授予“2009年度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勝單位”榮譽稱號(綜合排名第一)。
2009年,省政協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省政協兩級黨組領導下,在省綜治委、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綜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責任制,以開展“綜治工作宣傳月”活動為契機,堅持抓經常性教育、抓經常性檢查、抓機關重點部位的防范,確保各項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到處室、落實到人。同時注重發揮省政協的職能作用,圍繞全省綜治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組織視察調研活動,積極建言獻策。積極指導聯系點開展綜治工作,認真做好省政協機關的來信來訪工作。通過省政協機關上下共同努力,全年實現了“五無”目標(即:無違法違紀現象、無內盜案件、無火災事故、無交通事故、無泄密案件),確保了省政協機關的平安和諧穩定,為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行政處 彭發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