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新洲區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副主任 黃金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地位。今年2月,中共中央又印發了《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共武漢市委去年底也出臺了“關于加強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意見”。中共中央和武漢市委的文件,對人民政協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過認真學習中央和市委文件,我體會到,要做好當前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工作,就要過好“四關”。
一、選準議題是關鍵。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要更為經常地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網絡遠程協商,就要精心謀劃,認真篩選,不虛無縹緲,不貪大求全,要從經濟發展和百姓民生中尋找契合點,以便于黨委、政府“辦得了、辦得實、辦得好”。
二、確定委員是關鍵。要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在選好議題的基礎上,要把那些勇于調查研究、善于學習思考、敢于議政建言的“明星委員”、“精品委員”、“招牌委員”選拔出來,讓他們代表人民政協“發聲”,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謀和依據。
三、說準說透是關切。要發揮人民政協團體及其界別委員聯系面廣的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圍繞經濟民生開展協商,就要因勢利導、實事求是、真心誠意,把問題說清說準說透,既不偏離事實,又富有科學合理性,經得起時間和實踐檢驗。
四、成果轉化是關要。人民政協有計劃有步驟依照法律和政協章程推進協商活動,協商民主過程中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凝聚著政協人的聰明智慧,因此,要有效扎實地轉化協商成果,就要做好協商民主后續服務“一攬子”工作,及時報告總結,及時提交轉閱,及時明確辦理部門,并跟蹤督導,使成果轉化為黨委、政府民主決策、科學施政的參謀。
(武漢市新洲區政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