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偉大成果,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進行的偉大創造。強調要堅持黨的領導、統一戰線、協商民主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廣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中國式現代化持續探索的過程,也是人民當家作主不斷深化的過程。深入研究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在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背景下的發展歷程,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客觀要求,也是對協商民主與中國式現代化辯證關系進行歷史考察和理性分析的重要基點。
一、協商民主深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縱觀人類政治文明史,不同國家在不同歷史階段,形成了形態各異的民主理論,探索了豐富多元的民主實踐路徑。
(一)民主是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維度。在西方政治哲學史上,民主與正義一直處于復雜關系之中,民主與正義的和解在原有框架內很難更進一步。后發國家和地區亦步亦趨模仿不僅沒能帶來預想效果,甚至產生與現代化發展方向背道而馳的“亂象”,現代化與民主化之間呈現明顯悖論,表現在現代化成果分配不平等對民主根基的侵蝕,更表現在西方模式在全球化進程中給后發國家帶來困擾與危機。究其原因,西方民主方式選擇同西方國家現代化相匹配,以維護資產階級私人占有制為前提。每個國家和民族都應基于自身文化傳統、歷史條件和基本國情,把握好民主化與現代化的內在適應性,才能呈現出以民主化賦能現代化、以現代化促進民主化的互動共進態勢。
(二)協商民主在中國式民主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探索、創新、突破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也是書寫人民當家作主新篇章的歷史進程。在總結世界各國推進民主化和現代化規律基礎上,中國共產黨立足中國具體實際,帶領人民創造中國式現代化奇跡,創造性開辟中國式民主的新道路。黨的二十大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明確為中國式現代化本質要求之一,強調“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闡發全過程人民民主中推動協商民主與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邏輯關聯。
(三)人民政協協商民主肩負重要使命具有獨特優勢。人民政協作為制度化的協商民主形式,歷經75年實踐探索、理論提升與制度完善,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具有協商民主平臺、專門協商機構、統一戰線組織等獨特優勢。回顧和梳理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歷史脈絡和發展軌跡,考察和分析其要素內涵和效能發揮,總結和揭示其理論與實踐生長邏輯和發展趨勢,有助于探索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為構建和完善協商民主體系提供學理支撐。
二、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鮮明特點和獨特優勢
“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民主政治的實踐總是在特定的民族歷史文化背景下發生、在現實的國家發展環境中展開。人民政協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和顯著政治優勢。
(一)理論淵源。馬克思主義認為,共產黨人為實現自身解放,要爭取與“全世界民主政黨之間的團結和協調”,并掌握領導權。列寧主張建立多黨合作聯合政府,必須“使無產階級能夠保持領導作用和國家政權”。馬克思深刻批判資產階級民主虛偽性欺騙性,認為私有制決定“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罷了”;充分論證無產階級民主的人民性和科學性,“這個概念每次都隨著人民的變化而變化”。無產階級推翻資產階級統治,才能“爭得民主”,使得“在民主制中,每一個環節都是全體民眾的現實的環節”。列寧認為,“社會主義不是少數人,不是一個黨所能實施的”,賦予全體人民民主參與權利。
(二)文化根基。中國式現代化植根于中華文明,人民政協同樣是從中華文化土壤、中華民族文化血脈中生長出來的。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偉大成果。中華文化推崇天下為公、和合共生。和而不同、和則生物是自然法則,也是治理理念。中華文化倡導“民惟邦本”、“民貴君輕”,“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中國古人從不同角度闡發民本思想,在思想上愛民、惜民、重民,在經濟上養民、富民、利民,在政治上安民、信民、仁民。中華文化主張兼容并蓄、求同存異。“協”即“同心之和”,“商”即“從外知內”,通過商量、商議,達成一致和共識;“公義勝私欲”是協商實踐秉持公心公義的出發點。對“商量”“商議”等百姓日用而不覺的概念賦予“協商民主”現代含義,使“有事好商量”成為中國式民主相對于西式民主的特色和優勢。
(三)實踐探索。中國共產黨自成立起,就把實現人民民主的莊嚴承諾寫在旗幟上。延安時期,毛澤東同志強調,共產黨員“必須傾聽黨外人士的意見,給別人以說話的機會”。“三三制”民主政權,就是中國共產黨與其他黨派和黨外人士協商議事的生動實踐。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毛澤東同志認為,“現在是協商辦事”“很需要”政協來“商量事情”,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方針。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確立為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寫入憲法,堅持和完善這一基本政治制度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內容。
(四)創新發展。新時代以來,對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更加重視。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目標逐漸從制度建設轉變為更加全方位的體系建設。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就“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形成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體系”提出新的理論和實踐命題。黨的二十大提出要完善協商民主體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進一步厘清民主化與現代化的辯證關系。
三、不斷提高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為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發揮政協作用
進一步明確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職能定位及其協商內容、形式、機制等,是推動構建協商民主體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內在要求。
(一)界定基本定位: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重要論斷明確了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職能定位:凸顯人民政協具有代表性強、聯系面廣、包容性大的特點,是踐行群眾路線較為具體的協商渠道,應當擔負“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使命。
(二)豐富協商內容:聚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建言獻策。人民政協因其職能定位,圍繞“國家大政方針和地方的重要舉措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等”展開協商。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凝練為:“人民政協要發揮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的優勢,聚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深入推進協商議政。”既關乎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動力、目標和保障,又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兩方面在實踐中基于人民立場得以貫通一致。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關乎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其核心是人的現代化,是關乎人民整體利益、根本利益、長遠利益的具體問題,兩者各有重點,又辯證統一,必然充分體現協商民主的價值追求。
(三)創新協商形式:形成人民政協特色的多樣化載體平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發展協商民主,要健全提案、調研、考察、會議、論證、聽證、公示、評估、咨詢、網絡、民意調查、民主監督等方式,結合實際搭建對話交流、懇談溝通平臺。確保協商民主實踐生動展開,需要不斷完善協商形式,如提案、會議、座談、論證、公示、咨詢、網絡等,讓協商主體“可以充分發表意見,暢所欲言,可以提修改意見,可以批評”,構建多層次、體系化、高效率的協商議政格局。比如,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以規格高、頻率高、周期穩優勢,成為協商議政常態化制度,展示了“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會商量”的生動實踐。
(四)完善協商機制:健全和完善協商民主制度體系。民主實踐邏輯統一于宏觀運行機制和具體實現過程。在宏觀層面,協商貫穿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環節,以拓寬民意表達渠道;在落實層面,協商制度嵌入政策實施全過程各階段,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協商民主納入政府決策程序,包括協商內容、平臺載體、組織運行、質量評價、能力提升和工作銜接等過程性、程序性機制,融匯各種協商內容、運用各種協商形式,確保協商民主過程完整性和人民參與持續性。
四、聚焦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根本動力健全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機制
(一)堅持黨的領導,健全黨領導協商民主建設的工作制度。堅持黨的領導,是政協成立時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協事業發展進步的根本保證。在制度設計上,堅持黨的領導、統一戰線、協商民主三者目標一致、本質一體,彼此聯系、相得益彰,有機統一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進程。其中,黨的領導是根本保證。在貫徹落實層面,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協商議政、民主監督、凝聚共識、調查研究、團結聯誼、自身建設等各項工作中,切實擔負起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對人民政協工作要求落實下去、把海內外中華兒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確保把黨的主張轉化為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和自覺行動。
(二)堅持改革創新,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堅持人民主體性原則,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機制。要建立健全協商議題提出、活動組織、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等,堅持和完善黨委會同政府、政協制定年度協商計劃制度,對協商參加范圍、討論原則、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規定,對各民主黨派在政協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作出機制性安排,健全同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溝通聯絡機制,不斷提高協商實效,努力營造良好協商氛圍。
(三)堅持人民至上,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聯系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以人民為中心是政協的優良傳統,也是推進協商民主的必然要求。如果脫離了人民,民主的內涵、價值和實踐都將毫無意義。全體人民的參與,才能彰顯民主的真諦。要采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通過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種形式,反映給黨委和政府,把人民的心聲轉化為黨委和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要通過制度安排有序吸納社會各界群眾積極參與到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活動中來,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努力把人民群眾的智慧轉化為人民政協履職建言的寶貴財富。
(四)堅持系統謀劃,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重要職能,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要發揮協商式監督優勢,精準設置議題,將監督貫穿于協商會議、視察、提案、專題調研、大會發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之中,確保監督實效。要探索“民主監督+”,推動完善民主監督形式同履行政治協商、參政議政職能同頻共振。要形成監督合力,推動政協監督同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互動共進。要健全和完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溝通協調機制,增強監督實效,更好發揮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在國家監督體系中的獨特作用。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武漢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此文系在全國政協辦公廳2024年第四季度理論研討會上的交流發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