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網站發布通報,曬出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曝光的131起案例中,涉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案件有72起,超過處理總數的一半。去年一項統計顯示,自2013年起全國各地公開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的案件有12起,總金額達22億元。“村官巨腐”引起各方高度重視。
近年來,農村基層腐敗案件呈上升趨勢,主要有:貪占、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和救災救濟、扶貧等資金和物資;在工程建設發包、企業和集體山林土地承包時收受賄賂;有的公款私存或轉借他人以獲取利息,或借給親友使用;在集體資產處置上,如企業改制、資產轉讓等過程中非法占有集體資產;財務管理方面混亂不堪、吃喝揮霍、隨意開支等。不僅作案手段復雜多樣,而且出現了村干部集體作案,抱團腐敗的情況。由于這些案件發生在群眾的身邊,直接侵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使得國家和集體財產遭受了損失,因此引起了廣大村民的不滿,致使重復上訪、集體上訪、甚至越級上訪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
導致村干部腐敗主要有五個原因:1.立法不完善。2.待遇低誘發腐敗。3.法紀觀念淡薄催化腐敗。4.違法成本低助長腐敗。5.監督不力縱容腐敗。
“村官”雖不入品,但卻同樣履行著與黨政官員相似的管理與服務職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他們的行為,更直接地影響著農村基層組織作用的發揮,關乎黨與農民群眾關系的親疏,關系到黨在農村執政地位的穩固。因此,極有必要從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高度,積極探索農村干部乃至黨員的管理新機制,建立一套責權利相統一的新方法,靠制度來規范村干部的行為,從根本上激發農村干部、黨員隊伍的整體活力和內在動力。
在防治腐敗體系建設中,官德是基礎,制度是保證,監督是關鍵。反腐倡廉,需要頂層設計,更需要底層智慧。一是要加強干部思想教育,提高群眾服務意識。二是要完善制度建設,并嚴格落實,才能剔除不正之風的滋生土壤。三是要扎實整頓干部“四風”問題,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決不姑息,讓干部將心思花在干實事上,為民謀利。四是切實解決村干部工資待遇問題,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同時,要搭建好監督管理平臺,從定時公開向隨時公開延伸,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又急需辦理的熱點、難點以及重大村務的處理情況等,及時進行公開,接受監督。有效遏制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從而根治村干部腐敗現象。
(谷城縣政協 馬明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