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鄉居民法律“三少”問題的具體表現
一是實用法律學習少。學生時代要抓學習、搞備考,學成回鄉要立家、要創業,無暇顧及法律知識的系統學習。面對家庭事務、朋友交往、人情往來,坐不下身子讀書、靜不下心思學法,法律知識或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
二是法律知識積累少。法律讀本瀏覽少,普法學習活動參與少,鄉鎮和農村、社區舉辦的法律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也很少參加,法律知識積累很少,經常陷入“法到用時方恨少”的窘境,常常是“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
三是依法辦事意識少。由于沒有注重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積累,法律意識淡薄,依法辦事的能力不強,出現矛盾糾紛要么斗惡講狠、“武力解決”,要么“信鬧不信法”,靠上訪解決問題,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二、解決城鄉居民法律“三少”問題的建議
一是加快推進實用法律普及。以實用法律為主要內容,精心組織,扎實推進“七五”普法工作;要以《憲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治安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為核心,編撰《實用法律法規手冊》,印發城鄉居民,切實引導城鄉居民學法、知法、懂法、用法。
二是加快推進骨干隊伍建設。要以縣市、鄉鎮黨校、成校為陣地,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農村、社區干部法律知識培訓;要以農村、社區居民學校為陣地,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居民骨干法律知識培訓。通過有效培訓,建強農村、社區法律骨干隊伍,引導城鄉居民依法辦事,積極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三是加快推進法律實踐活動。縣市和鄉鎮司法部門要認真規劃,農村、社區要認真組織實施,充分利用“12.4”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律實踐活動,通過開辦法律講堂、典型案例剖析、現場調解矛盾糾紛等方式,引導全民學法、用法活動向縱深發展。
四是加快推進巡回法庭建設。縣市法院要以“服務基層、服務居民”為宗旨,擬定工作方案,組建巡回法庭,深入開展巡回辦案、現場斷案和送法進家庭、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等法律服務活動,并通過法官結對幫扶、法律援助等方式,引導城鄉居民增強法規意識,規范自己的言行。
(鐘祥市政協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