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型網絡犯罪不斷轉化升級,傳統打擊手段明顯滯后,以及全社會并沒有建立真正應對信息詐騙的數據平臺和協作機制,都導致每年因為信息詐騙造成的經濟損失呈現逐年遞增趨勢。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接到詐騙信息的人數高達4.38億,群眾損失超過數百億元。構建互聯網+大數據的網絡生態安全已刻不容緩。
對此,筆者建議:
第一,完善立法技術,出臺互聯網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加快推進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網民評價、網站自我評價、社會認可、政府監督體系,讓網站信譽檔案有律可行等網民使用互聯網的行為準則。
第二,加大執法查處力度。一方面繼續通過警方、運營商、互聯網企業等產業鏈合作,嚴格管控或利用群眾線索舉報等措施調查取證,對信息詐騙行為依法查處,嚴厲打擊;另一方面,“互聯網各種亂象” 往往伴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出現的,故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應建立真正應對信息詐騙的數據平臺和協作機制,禁止企業間競爭利用互聯網采取各種形式的網絡攻擊;禁止利用電信資源發送垃圾短信,實施電信詐騙,非法銷售客戶敏感信息;禁止在互聯網上泄露國家重要信息系統安全漏洞;禁止個人無組織開展對國家重要信息系統的漏洞掃描和攻擊探測等等方式取締各類信息詐騙行為。
第三,采取政府引導、企業參與等市場方式,加快智能終端APP應用治理,開辟互聯網安全專區、專欄。為網民提供“網絡護欄”,建設全國性互聯網云平臺,匯聚各類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同時,讓互聯網運營商、設備商等服務企業,組成企業生態聯盟圈,著力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為網民上網提供應用安全保障。
(老河口市工商局 張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