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一個也不能少!那些資源枯竭型村莊在礦產資源開發期間,為國家發展作出過巨大貢獻,也付出過巨大犧牲,我們不能忘記它們。”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龔勝生提交提案,建議摸清全國資源枯竭型村莊的數量、分布、類型等“家底”,整合部門相關資金投入,集中力量幫助資源枯竭型村莊進行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和產業轉型。
我國118個資源型城市中,已有69個列為“資源枯竭型城市”,而每一個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背后都有一大批資源枯竭型村莊。近年來,龔勝生一直關注著資源枯竭型村莊的轉型發展問題,并調研數次。龔勝生發現,這些村莊在轉型發展過程中,面臨著耕地損毀嚴重、住房安全隱患多、水資源缺乏加劇、水質污染突出、地質災害頻發、鄉村社會趨惡等多種多樣的“閉礦后遺癥”,環境惡化成為了制約村莊轉型發展的障礙,環境綜合治理,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龔勝生建議,在全國分期分批確立“資源枯竭型村莊”,比照國家設立“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辦法,制定資源枯竭型村莊的評估標準及相應的扶持政策,把資源枯竭型村莊納入鄉村振興的重點,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資源枯竭型村莊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龔勝生表示,應因村制宜地做好規劃,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