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省政協委員,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有關人民團體,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
省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擬于2017年元月在漢召開。為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發揮好提案在政協履職中的積極作用,現就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提案的提出
(一)省政協委員可以個人名義或聯名方式提出提案,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和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提出集體提案。提案可在政協全體會議期間提出,也可在閉會期間提出。全體會議期間,可按程序以界別、小組或者聯組名義提出集體提案。
(二)提案者提出提案,應圍繞省委和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建言獻策,把著力點放在提高提案質量上,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注重針對性和可行性,不過分追求提案數量。
(三)提案須一事一案,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建議,言簡意賅,不講空話、套話,符合提案格式要求,字數在1500字左右。提案者提出提案禁止抄襲,提案委員會將適時開展提案檢索比對查重工作,嚴肅處理提案抄襲行為,推進提案內容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以界別、小組或聯組名義提出的提案,由召集人負責在“提案管理系統”提交;委員聯名提出的提案,發起人作為第一提案者,負責在“提案管理系統”征集委員聯名。
(五)鼓勵委員個人參與集體提案的提出工作。省政協委員作為主要參與人,參與所在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界別(小組或聯組)、政協各專門委員會集體提案的調研、撰寫、論證工作的,視同委員個人利用提案履職。該集體提案被評選為省政協優秀提案的,同時記入委員個人履職成果。省政協重點提案主要從集體提案中遴選。
二、不予立案的情形
按照《湖北省政協提案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提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
(二)國家明令禁止的;
(三)屬于學術研討的;
(四)中共黨員對黨內有關組織、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見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成員反映本組織內部問題的;
(五)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或者行政復議、仲裁程序的;
(六)為本人或親屬解決個人問題的;
(七)超出本省職權范圍的;
(八)宣傳、推介具體作品、產品的;
(九)指名舉報的;
(十)執紀執法機關正在審查的違紀違法問題;
(十一)內容空泛、沒有具體建議的;
(十二)其他不宜立案的。
三、提交注意事項
(一)提交時間。在全體會議期間,提案委員會根據會議日程安排,確定會議期間提案統計截止時間。統計截止時間之前提出的提案,作為大會提案統計,并向大會報告提案審查情況;統計截止時間之后提出的提案,作為平時提案統計。
(二)提交方式。鑒于全會期間的提案征集、審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為提高工作效率,請提案者盡可能通過網絡提交提案。提案者登錄湖北省政協門戶網站(http://www.hao360v.com/)首頁“提案管理系統”,輸入“用戶名”及密碼即可提交。有特殊情況不能通過“提案管理系統”提交,需要書面提交的,請用A4紙打印,并同時提交電子文本。書面提交地址:省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省政協機關713室)或委員駐地。
(三)信息更新。請提案者及時在“提案管理系統”更新信息,便于承辦單位聯系及函復。
聯系人:張二峰 027-87234505、13607161196
湖北省政協提案委員會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