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開展新聞記者證2016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新廣出辦發〔2016〕109號)、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開展新聞記者證2016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鄂新廣辦發〔2017〕3號)要求,我單位已對李松同志持有新聞記者證的資格進行了嚴格審查,擬通過李松同志新聞記者證2016年度核驗,現予以公示,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姓 名:李 松(記者證編號K42134355000001)
公示期: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0日
監督舉報電話:
010-8313895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舉報電話)
027-68892510(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舉報電話)
世紀行雜志社
201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