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新任務對基層政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對基層政協委員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分析基層政協委員履職現狀,找準影響基層政協委員作用發揮的癥結,探求充分發揮基層政協委員作用的良方顯得十分重要,結合本職工作,圍繞“充分發揮基層政協委員作用”這個課題,談幾點膚淺的認識和體會:
一、保康縣政協發揮基層政協委員的實踐探索
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保康縣九屆政協換屆以來,把加強委員履職能力建設、發揮委員主體作用列入縣政協總體工作重要內容予以安排部署,以學習提升委員履職能力、以活動創新委員履職載體,以制度保障委員履職成效,充分發揮了委員的帶頭、帶領和代表作用。
(一)以學習提升委員履職能力。一是以改革思維學習貫徹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牢牢把握履職的正確方向。縣政協先后舉辦了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省委政協工作會議精神等大型學習研討活動,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牢牢把握政協工作的正確方向。二是以創新理念開展大培訓活動,為委員履職充電聚能。2011年換屆之時,保康縣政協舉辦了新任委員培訓班。2012年,縣政協召開了全縣委員隊伍能力建設動員部署會,明確把委員能力建設作為政協工作的特色和亮點常抓不懈。2013至2014年,先后邀請全國政協學習和文史研究室副主任卞晉平同志、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東同志就協商民主、履職能力現代化建設等課題開展專題培訓。2015年,選派駐鄉鎮聯絡處主任到北戴河參加政協知識培訓,夯實議政建言的能力和基礎。三是以聯絡處和活動組為依托,開展經常性學習活動。各聯絡處和活動組立足委員自身發展和崗位需要,舉辦小型、專業、豐富的務實性學習活動,真正將學習融入工作。近幾年,各聯絡處和活動組共舉辦各類學習活動100多次,撰寫各類理論、調研文章20多篇,以實際行動為學習型政協注入了活動。
(二)以活動創新委員履職載體。2013年以來,在廣大政協委員中廣泛開展以“當一只領頭雁,發揮帶頭作用;當一盞照明燈,發揮帶領作用;當一支麥克風,發揮代表作用”為主要內容的委員隊伍“三個一”建設活動,鼓勵工商企業界委員領辦產業、創辦基地、帶領致富、促進發展,目前全縣共有57名委員投身創業;在機關事業單位、社區、村組干部政協委員中創建委員示范崗,亮委員身份、亮工作標準、亮工作實績,充分發揮了“一崗雙責”作用。先后圍繞保康都市襄陽后花園和綠色襄陽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生態旅游試驗區建設等課題,開展各類調研視察活動100多次。三年多來,委員共提交提案近700件,收集社情民意上千條,從多個層次、多個角度、多個領域反映了各界群眾的意愿和要求,促進了相關民生問題的解決。
(三)以制度保障委員履職成效。在縣政協設立了委員工作委員會,在鄉鎮設立了政協聯絡處,配齊了鄉鎮聯絡處主任和工作人員,加強了鄉鎮聯絡處規范化建設,為基層政協委員發揮作用提供了組織保障;先后制定了《政協保康縣委員會委員管理辦法》、《關于保障縣政協委員工作條件及待遇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建立了政協常委“雙評”制,強化了政協常委的龍頭示范和帶動作用;建立了委員聯系群眾“151”制度,即每1名政協委員聯系5名界別群眾,每年走訪10名群眾,夯實了委員群眾基礎;建立了社情民意反映—辦理—反饋機制,強化了委員履職成果轉化,形成了管理規范、運行有序、約束有力的委員管理機制,推動了委員履職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化建設。
二、基層政協委員作用發揮的制約因素
(一)基層政協委員所在單位對委員履職普遍給予了重視和支持,但支持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在工作實踐中,委員普遍感受到,自十八大以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的下發,使委員履職有了制度保障,為委員履職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但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極少數部門對政協理論的學習不深入,對政協工作缺乏經常性研究,導致社會認知及基層政協所承擔的職能存在偏差。二是有些提案承辦部門在承辦提案時有文來文往的現象,還有極少數委員不愿意就本行業、本系統的問題提提案,認為是自找麻煩。三是極少數單位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給委員開展調研視察造成了困難,客觀上影響了委員參政議政的質量。
(二)雖然基層政協委員的履職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還是有極少數委員不適應新時期政協工作的要求。一是有個別委員只注重委員的“政治身份”,不承擔委員責任。如保康縣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有個別政協委員沒有提提案,在閉會期間也不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項活動。二是委員參政議政的能力參差不齊。一部分基層政協委員雖然每天都在和群眾打交道,但因調研能力、寫作能力欠缺,很難寫出有情況、有分析、有獨到見解的意見建議。如保康九屆三次會議上部分不能立案的提案原件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分析不透徹、意見建議不合理的現象,有的甚至存在語言偏激、以偏概全的現象。
(三)雖然建立了委員隊伍的動態管理機制,委員隊伍結構得到了優化,但委員隊伍結構還是有不合理的現象。界別是政協組織區別于其他組織的顯著特征,如保康縣政協198名委員中涵蓋了十二個界別,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在結構上是符合要求的,但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委員只有20名,僅占10 %的比例。同時,界別之間不平衡。如工商聯與非公制經濟界共有54人、社會科學與科協科技界只有3人,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委員界別作用的發揮,導致界別履職合力不強。同時,縣級政協普遍存在來自農民委員數量偏少現象,使部分民意不能第一時間利用政協這個渠道表達。
(四)雖然建立了專委會聯系委員活動組等工作制度,加強了工作指導和聯動,但還是存在服務管理缺位的問題。一是聯系溝通不經常。表現在委員之間聯動不經常;政協與委員所在單位互通委員履職情況不經常;政協對基層委員、聯絡處工作人員關心不夠,對委員本職工作情況、思想動態、生活狀況不能做到全面了解。二是與外界、外地政協單位聯系少,沒有履職壓力,沒有爭先進位意識。三是與履職相關的專業培訓偏少,導致鮮明的基層政協文化還尚未完全形成。
(五)雖然大多數的委員都能認真遵守《政協章程》規定,但還是有極個別委員出現了違紀違法現象。極個別委員存在的違法違紀現象,不僅使委員失去了界別代表性,而且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協委員和政協組織的形象。
三、充分發揮基層政協委員作用的對策建議
(一)以學習貫徹省委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決定為契機,進一步營造委員履職的良好氛圍。一是在縣級政協層面,建議以縣政協黨組為領導核心,把《決定》的學習貫徹工作抓實抓好、抓出實效。把政協理論學習納入黨校培訓、各單位黨委(黨組)學習內容,形成制度并長期堅持。二是建議把政協理論研究納入委員履職和學習的重要內容,制定屆內和界別研究課題,開展好研究活動,力爭每年都能形成一批重要的理論研究成果,更好推動人民政協工作向前發展。三是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加強與政協各參加單位的聯系和協調,推動黨委政府、單位落實好政協委員的各項待遇,更好保障委員履職。
(二)強化委員管理,建立委員動態管理新機制。一是在政協委員的人選上,兼具委員代表性和先進性的統一。在堅持黨管干部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建立政協黨組提前介入委員人員遴選機制,強化政協黨組在委員產生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可以根據縣級政協工作實際,在條件成熟時,適當調整委員界別,兼具先進性和代表性的統一,不斷優化委員隊伍結構。二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嚴格按照《政協章程》及委員管理辦法對委員進行管理,對屆中部分失去了界別代表性、不積極參加活動的委員,建立常態退出機制,積極吐故納新,永葆委員隊伍活力。三是適度精簡委員數量。縣級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基本只有主任或副主任一人,如果委員數量過多,就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和成本,降低了效率,可將縣級政協人數控制在150--200人左右。
(三)優化平臺強服務,拓展委員履職空間。一是進一步提高基層政協活動的界別組織化程度。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協領導分管界別,專委會聯系和服務界別機制,將專委會重點工作與界別活動結合起來,推動界別活動開展,提高界別活動的組織化程度。二是進一步強化辦公室的協調服務功能。基層政協組織要著力為委員排憂解難,幫助委員解決工作、生活上的困難,使政協委員成為名副其實的“委員之家”,讓委員感受政協大家庭的溫暖。可以探索建立困難委員幫扶機制,對于委員創業發展、興辦實事、幫扶困難群眾中遇見的困難,只要是合法的,縣政協和鄉鎮聯絡處、活動組都要及時出面幫助協調解決。三是進一步搭建平臺,創新活動載體。政協是舞臺,委員是主角。縣級政協要千方百計給委員們搭建履職舞臺,使每位委員把政治榮譽與社會責任很好地結合起來,把政協當做人生道路的大學校、團結民主的大家庭、服務社會的大舞臺,做到活動經常、亮點頻現。
(四)加強委員學習培訓,提高委員話語含金量。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可以組織委員圍繞改革發展的重點工作和政協協商議政專題,組織委員聽取形勢報告會或專題講座,也可以邀請專家或者有專長的委員開設小型學習講座,讓委員有興趣的選擇參加,在寬松民主的氛圍中增強委員的互動交流,提高履職能力。二是切實利用好網絡學習平臺。充分利用省、市政協刊物、網站、手機報等,提供學習資料,交流學習體會,督促委員關注政協工作動態,促進委員更好學習。三是健全委員聯系群眾制度。基層政協組織要把委員聯系群眾的基本要求上升為制度的層面來落實,當做發揮委員界別作用、轉變委員作風的載體來落實,促使始終秉承群眾觀念和為民情懷,始終站在群眾的角度和立場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并充分吸納蘊藏在群眾中的智慧。
(保康縣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主任 李艷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