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講話指出:“要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溝通協調機制。”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作出了“進一步提高民主監督實效”的指示,這給各級政協組織開展民主監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賦予了新期待。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三大職能中的主要職能之一。縣級政協作為基層政協組織,如何履行好民主監督職能?筆者以為:要著力解決民主監督弱化中的四方面問題。
突出“敢”字,解決思想上怕監督問題
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以下簡稱政協章程)規定,各級政協組織承擔著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大職能。一些基層政協組織在實際民主監督中,履行職能比較虛化、弱化甚至淡化了,開展民主監督工作不盡人意,主要存在不想監督、不會監督、不愿監督、不善監督、不敢監督問題。監督要說直話真話實話,容易“紅臉”得罪人,不想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找苦吃劃不來,不愿干;低頭不見抬頭見,熟人熟事,不敢干。瞻前顧后,怕這怕那,導致監督流于形式,或干脆不監督,根源在思想認識上。對民主監督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民主監督意識淡薄,如有人認為民主監督作用不大,抓監督影響關系;有人認為民主監督是軟監督,不如法律監督、權力監督,說了也白說,不如不說;有的“怕”越位,監督是干擾,怕領導和部門有意見或反感,怕吃力不討好等片面思想認識。思想不端、想法不正,辦法就不會多,監督就會應付形式走過場,效果不可能好。不履行好這一職責,就是三大職能履責不到位,重者就有失職之嫌。
開展民主監督工作,政協章程有規定、黨委有要求、政府有意愿、群眾有期盼,關鍵要解決基層政協組織的思想認識問題。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要敢于講真話、講諍言,及時反映真實情況,勇于提出建議和批評,幫助查找不足、解決問題,推動各項改革發展舉措落到實處。”開展民主監督,不是“挑刺”找茬子給人難堪,而是為了幫助解決問題、促進工作。基層政協組織要在思想上端正認識,擺正位置,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履職自覺性,強化民主監督意識,提振信心,樹立勇于擔當、敢于作為的精神,克服“怕”監督的顧慮,在“敢”監督上下力,在“會”監督上用心,切實做好民主監督工作。敢監督就會想出找出辦法去監督,就會學習借鑒辦法去監督,就能探索會監督善監督的路徑來,這對于基層政協履職盡責十分重要。基層政協組織與實際工作、與人民群眾接觸最直接、情況最了解,發現問題最快便,開展監督也最直接、最現實,對于解決問題最方便、最有效。在黨委信賴和群眾支持中,基層政協組織應更好地處理在監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監督的關系,理直氣壯、有度有節、有聲有色的開展民主監督工作,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社會和諧進步作出積極貢獻。
突出“精”字,解決形式上泛監督問題
民主監督內容十分寬泛,形式靈活多樣,可以通過建議案、提案、調研建議、視察建議、協商建議等書面形式,通過座談溝通、會議討論發言等口頭形式,通過民主評議方式,以建言獻策形式進行監督,督促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改進工作,提高工作質效。一些基層政協在人力、精力不足的情況下,“東一榔頭西一棒”,樣樣都做,面面俱到,手忙腳亂,形式上熱熱鬧鬧,監督上泛而廣、泛而散,沒有重點、沒抓住關鍵,全面而不得要害,甚至避重就輕,到頭來監督不深不精,成了“水上漂”,走過場,導致監督與不監督一個樣,沒有真正發揮民主監督應有作用。
基層政協開展民主監督,關鍵要選擇好監督領域、監督事項。在精選題上做文章,切實解決“泛而不精”問題。要堅持心系發展、情注民生的原則,圍繞改革發展焦點、社會和諧難點、民生民利熱點進行廣泛選題。堅持先調研后選題方式,在廣泛調研中聽取各方面意見,認真研究分析,匯聚眾人知慧進行精心選題。堅持多方協商選題制度,采取黨政出題、群眾點題、政協選題的辦法,力求做到與黨政同向同行,為推進工作落實進行重點選題。堅持有選題必調研的方法,圍繞確定的選題,組織專題調研,做好監督前的基礎工作。堅持精益求精作風。正確處理民主監督數量與質量的關系,不盲目追求數量的多少,監督事項不在多,多了“吃不透嚼不爛”,選擇監督事項不求大,大了把握有難度、理不清、難求精,應堅持在提高質量、精準建言、多出精品上下工夫,重在監督一個事項、解決一個問題,使每項監督都做深、做細、做精,在真監督、精監督上求質效。
突出“準”字,解決建言上空監督問題
監督就是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實施監督必須注重調查研究,做到情況清、問題明,提出批評建議才能“準”。有的以組織委員視察、參觀,看看現場、聽聽匯報,了解一下情況、交流一些想法的形式,說成績充分肯定大加贊揚,講問題輕描淡寫一略而過,建言“高大空”不著邊際,讓人找不著北無所適從。有的用半天或一天時間隨意性視察、參觀一下,參與者隨便說幾句,“普通話”大眾化,不痛不癢,沒有針對性,甚至不沾邊、不觸及毫毛。有的年年組織視察、參觀次數多,“坐車觀景”、蜻蜒點水,視而不察、觀而不言,或空而不準,行而無效,甚至落空,以此代替民主監督,有失民主監督本意和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人民政協要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實際摸清真實情況,集合眾智提出解決辦法,努力使對策建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基層政協開展民主監督要堅持調研在先監督在后的工作方法。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調查在先,心中才有數。無論撰寫提案,還是視察、協商發表意見,要樹立問題意識,敢于正視問題、善于發現問題,實事求是地提出問題、研究問題,關鍵要做好調查研究。通過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更多掌握第一手材料,集思廣益、精雕細琢,反復提煉加工,把各方相關意見建議匯集起來、融合監督之中,使實施監督時有觀點、有見地、有深度、有分量。強化問題導向,監督的目的就是要解決問題、促進工作。研究問題不求題目大、內容全,只求抓住主要矛盾、切中問題要害。用新的發展理念和科學嚴謹的態度,善于透過現象看本質,科學分析問題、深入研究問題,弄清問題性質、找到癥結所在,探尋普遍性規律,把問題癥結找準,把原因分析準、把建言研究準,敢于監督面對問題不回避,善意批評不遮丑不護短,準確建言避免“高大空”、人云亦云,努力做到“言之有據,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讓所提意見和建議既具有針對性、更具有可操作性,使監督意見有用管用實用。
突出“實”字,解決效果上浮監督問題
在實際工作中,基層政協開展民主監督效果不夠理想,這可能成了不爭的事實。一方面,一些基層政協開展民主監督確實不到位,浮在“面上”,沒有“沉”下去,走走形式、做做樣子,沒有拿出“實”的監督意見建議,被監督者也無所適從。另一方面,政協實施的民主監督,既沒有法律的效力,也沒有黨紀、政紀的約束力,因而缺乏影響力和強制力,導致民主監督難有理想效果。有的黨政機關及工作人員對政協的民主監督工作表面上態度積極,但接受落實監督意見的行動上消極。如提案辦理往往“重答復、輕辦理”,有的不作實質性回答和積極處理,有的只作書面答復,許多問題不按答復的意見辦理。有的寫出視察建議書,呈送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后,都會說“建議”好,要認真研究落實,先敷衍一下,然后就是你說你的、我干我的“兩張皮”了,結果還是“建議”石沉大海,很難看到落實的蹤影。
基層政協開展民主監督,要想取得實在效果,首要的是建實制度和機制,這是前提、更是保障。用制度管事,才有理由和底氣,才有章法和遵循。依照政協章程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的規定,建立知情權益保障機制,規范政情社情通報制度,讓政協委員適時知政知情,保障委員知情權受到尊重,更有利于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健全完善《政協民主監督工作規程》,建立統一明確的監督范圍、形式、方法、程序、落實、反饋等內容,明晰意見建議形成、交辦及黨委政府接受監督和作出反饋的責任規范。細化監督主體參與機制,主要明確被監督參與對象及其應做事項和要求。強化監督意見辦理機制,主要明確監督意見交辦方式、辦理時限和辦理要求。加強成果轉化通報機制,主要將監督意見落實情況及結果進行通報反饋,使民主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同時也需完善黨政議事規則,有必要將政協民主監督意見建議作為擬辦督辦事項納入規則之中,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建立多方一致的制度體系和落實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基層政協在實施民主監督過程中,必須注重到實地摸實情,必須查實問題、辯實原因、找出實策,必須出實招建實言,避免浮的現象,把功做實,保障民主監督工作實起來、效果實起來,讓民主監督在改進工作、推進發展上發揮實實在在的作用。
(英山縣政協 汪校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