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王岐山同志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時,請政協委員“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發表真知灼見”,為反腐敗工作建言獻策。聯想起1945年毛澤東同志在著名的“千秋窯洞對”中首次提出的讓人民來監督政府的思想,告訴我們:在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過程中,必須把民主監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反腐倡廉建設依靠懲治,更依靠預防;懲防體系建設依靠教育,還依靠監督;構建監督體系中依靠組織監督,也要依靠民主監督。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高舉的是團結、民主的大旗,履行的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職能。圍繞當前群眾普遍關心的反腐問題,加強民主監督,助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人民政協的重大責任。政協組織具有視野超脫、聯系廣泛、代表性強的特點,以政協組織為平臺,由各黨派團體、無黨派人士、社會各界群眾代表對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意見和批評,比一般的群眾監督視野更寬、觸角更深、影響更大,在反腐倡廉中有著獨特作用。對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區委、區政府一直以來十分重視,績效考評第三方評估、“電視問政”、各種聽證會都能見到政協委員的身影,自去年以來,全區“十個突出問題”整改督查也請政協參與,尤其是新洲區腐敗風險防控體系和規劃中,多處將政協民主監督納入。但就政協的三大職能來看,民主監督仍然是一個相對薄弱的環節,政協應主動作為,在區委的領導下,將民主監督的觸角向黨風廉政建設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延伸。
一、推進黨務政務公開,為民主監督創造條件。民主監督的前提是知情,知情的基礎是公開,只有按照“公開——知情——參與——監督”的模式運行,才會有實質而不是標簽式的民主監督,從而有效遏制腐敗。一是各級黨委、紀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定期向政協組織和社會各界通報反腐倡廉建設情況、大案要案查處情況,經常保持同政協組織和社會各界的聯系,主動征求和及時聽取意見。二是各級黨委、政府要積極推進黨務、政務、財務公開,明確公開范圍、內容、時間,讓政協組織和社會各界知道黨和政府在做什么、怎么監督,尤其是要曬一曬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將那些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以及容易產生不公正甚至腐敗問題的權力運行環節公開,同時推進決策聽證。三是要將公務人員財產、收入及個人事項申報和公開落到實處,由政協組織和各界群眾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狀況定期組織公開評議,把黨員干部置于民主監督之下。
二、抓住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使民主監督不斷深化拓展。要突出“三重一大”這個重點,在推行“權力清單”、完善腐敗風險防控體系中充分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一是在黨委、政府重大決策前的關鍵環節,要充分地與政協協商,并發揮政協組織和民主黨派位置超脫的優勢,從第三方立場對決策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二是發揮政協組織和民主黨派界別眾多、聯系面廣、專業性強的優勢,在一些重點領域,如重要決策部署的檢查,重大項目的實施、行風評議、征地拆遷等方面,更加廣泛地吸納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參與。三是加強對選人用人的監督,有關干部的提名、競崗、考察、經濟責任審計等方面的情況,紀檢、組織、審計等部門要及時向政協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邀請政協委員參加。四是注重對干部作風的監督,讓政協委員和民主黨派參與到干部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的監督中,全面參與、全程跟蹤、重點監督、事后評價,提高民主監督的實效性。
三、創新體制機制,把民主監督納入制度化軌道。要堅持建設監督制度與培育監督文化相結合,創造良好的廉政監督氛圍;堅持規范與創新相結合,增強民主監督的活力;堅持自上而下監督與自下而上監督相結合,推進民主監督規范化、制度化。一是由黨委或紀委聘請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和社會各界人士擔任黨風廉政建設特邀監察員,直接參與到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廉政監督和檢查中,參與重大案件的群眾舉報、聽證、督察工作中。二是由政協組織安排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和社會各界人士擔任有關行業和部門的特約監督員,對領導干部及公務人員守紀律、講規矩、依法行政、公正執法進行民主監督,及時提醒或曝光不作為、亂作為現象。三是由政協組織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和社會各界人士,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的黨風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不定期明察暗訪,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建議。四是發揮政協組織廣泛聯系各界群眾、信息量大、社情民意渠道暢通的特點,及時收集全區黨員干部廉政建設方面的信息,反饋給黨委或紀委,為推進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化提供參考。
(武漢市新洲區政協委員 余紅華 供稿)